历城二中2016年“十佳教师”评选方案(初稿)
一、指导思想
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,大力弘扬和培育教师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,激励教师干事创业,经研究决定,开展评选“十佳教师”活动,具体实施意见如下:
二、评选类别
青年教师或新教师——十佳新秀奖;优秀教师——十佳园丁奖;中老年教师——十佳飞鹰奖;班主任——十佳春蚕奖;后勤教辅——十佳螺丝钉奖。(青年教师或新秀年龄范围在30周岁以内,中老年组年龄范围女40周岁、男45周岁以上)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,是教师的楷模。
2.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是学生的榜样。
3.关爱学生,尊重学生,是学生的益友。
4.教风严谨,成绩优异,是教学的行家。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“十佳”教师评选:
(1)有非法从事营利性教学行为的;(2)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;(3)向学生家长索贿,有违师德形象的;(4)擅自向学生推荐、分发各种资料,有乱收费现象的;(5)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的;(6)教育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。
四、组织机构
组 长:李新生
副组长:李矿水、王萍
成 员:岳善华、田庆民、陈国强、王春刚、朱晓刚、张宇
五、评选办法和程序:
1、个人申报,如实填写《历城二中“十佳”教师评选推荐表》。学生打分,本部门老师打分,年级领导打分。年级和工会小组推荐本部门候选人。
2、候选人全校述职,学校综合评定,确定十佳人选。
3、在学校网站或公示栏中宣传入选教师的先进事迹,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。
4、测评方法:
分别由服务对象、教师、领导班子进行测评,计算得分。
(1)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(50分),参加测评的学生须是参评教师所带班级的学生,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80%。
(2)教师测评(30分):由级部或学校 一线教师进行评定。
(3)领导打分测评(20分):由级部或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评定。
非一线教师执行第(1)(3)条。
5、9月份宣传发动;10月份个人自荐,年级和工会小组评选推荐候选人;11月份候选人述职,学校评选;年底进行表彰,
六、注意事项
1.本次活动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2.参选教师的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1000字以内,要真实可信,言之有物。
3.评选活动所有过程性资料一律存档保存。
济南历城第二中学
2016年9月18日